東莞市順景財稅服務有限公司通過不斷的學習提升專業知識能力和不斷的改進規范本公司的代理記賬業務,經東莞市財政局審核確認后,準予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2015年3月1日實施的《代理記賬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代理記賬許可證只能頒發給機構,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不僅是對代理記賬公司的許可,更是對代理記賬公司專業業務能力和代理記賬業務規范的認可。作為東莞市厚街鎮為數不多獲得此證書的代理記賬公司之一,東莞市順景財稅服務有限公司會在以后的工作中嚴格遵守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堅持準則,誠實守信,提高技能,強化服務,爭做代理記賬行業的排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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